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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顿饭,很丰盛。
桌上除了给郑光明庆生的煮鸡蛋,还端上了他最爱吃的鲫鱼和宫保鸡丁。
在那个年代,鱼很便宜,寻常人家也能买得起。
可豆油很贵。
鲫鱼若不先用油煎一煎,煮出来满是浓重的土腥味,难以下咽。
正因为油太稀缺,即便鱼便宜,也没多少人愿意买。
郑娟上班后,郑家的日子是真的好过了不少。
冬天卖糖葫芦,夏天卖冰棍,春秋两季做芝麻糖,辛苦是辛苦,可这份辛苦换来了真金白银,每个月总有三四十块的收入。
郑娟进了工厂,每月能领到22元工资。她自己只留10元做零用,剩下的12元全交给郑大娘。
郑大娘和郑光明母子俩,算上这些钱每月能有五十块进项,日子过得比巷子里绝大多数人家都宽裕。
手头松快了,就能去黑市换些粮油票。
有了油,不管做什么菜,都格外有滋味。
看着郑光明捧着碗,小口小口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,郑娟忍不住弯起嘴角,打趣道:
“光明,你不是说长大了要去做和尚么?我看你吃鱼吃肉吃得挺香的,哪里像要出家的样子?”
郑光明放下碗筷,小脸上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虔诚:
“姐,我还没修到那种‘一闻到味道,眼前就浮现出尸体’的道行。等我真修到了,自然就不吃这些。”
“光明,你还小呢。”郑娟伸手摸了摸他的头,声音柔得像棉花,“将来还有好长好长的路要走,哪能现在就定下这些。”
郑光明是四年前郑娟捡的,郑大娘见孩子是个盲人,怕拖累家里,劝郑娟把他送到孤儿院去。可那年头孤儿院的孩子挤破了门,根本收不下多余的人,只好在家养着
这几年朝夕相处,喂饭、穿衣、带他认路,郑娟早把这个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弟弟当成了亲弟弟,成了离不开的亲人。
每当看着光明,郑娟就会忍不住想到自己——
她也一样,打小就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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