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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4章 病中劝仁阻连坐,法外施威肃余亲【2 / 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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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赵彦的族人里,还有个已经出嫁的姐姐来着?

……

“孟德兄,不至于,真不至于!”贺奔听说曹操又要去搜捕赵彦的族人,连忙劝阻。

这还真不是贺奔圣母婊上身了,主要是在现在这个时代,夷灭三族一般不适用于已经出嫁的女子,毕竟在家从父,出嫁从夫嘛。

嫁出去了,那就是夫家的人,好端端的把人家抓过来杀了,确实有点不太合适。

明帝永平十三年,楚王刘英谋反案的时候,明帝下旨废去刘英的王爵,流放丹阳泾县,随后自杀。随后,明帝开始大规模清算刘英一族,父母、妻子、同产(同父的兄弟和未出嫁的姐妹)都被株连,但刘英有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刘媛,因已经出嫁,被视作夫家之人,从而得以幸免。

只不过刘媛的夫家,出于恐惧或为了自保的目的,还是将刘媛杀害了。

明帝听说这件事之后,表示“朕甚愍之”,也就是我非常怜悯她。随后,明帝亲自下令,此后像刘媛这样已经出嫁的女子,如果还活着的,就把她们归还到夫家。

这实际上也是对“出嫁从夫”法律原则的一次司法确认和适用。

曹操听贺奔这么举例,很是诧异:“贤弟怎么知道这件事的?”

贺奔无语:“我怎么知道?我梦到的行了吧。”

顿了顿,贺奔继续说道:“这些事儿,书上都写着呢,我现在出门不便,每天除了看书,也没别的能做的事情了。”

曹操似乎有在很认真考虑贺奔的话。

确实,贺奔说的没错。

在大汉的法定司法程序中,对于“大逆”或“夷三族”这样的重罪,已出嫁的女儿是明确不予株连的。

注意,是明确不杀,而不是可杀可不杀。

这些出嫁女子的命运,在律法上已经与夫家绑定,而与原生家庭的罪行切割。

眼看贺奔如此坚持,曹操也不好拒绝。

“行,还是贤弟心善。”曹操满口答应,然后在贺奔对面坐下,“咱们女儿的名字,想好了没?”

“那是我女儿。”贺奔强调。

曹操嘿嘿一笑,“既然将来要嫁入曹家,那为兄亦是她父亲,说一声‘我们女儿’,有何不妥?”

贺奔无语的白了曹操一眼。

不过他也有点感慨,这个时代,重男轻女是常态,即便是有喜欢女儿的,也是去疼爱自家女儿。

眼下,孟德兄对我这刚出世的女儿,可真的是关心的很啊。

贺奔想了想,缓缓开口:“贺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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