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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知夏好奇的抬头看去。
一个身着白色衬衫、黑色长裤,鼻梁上驾着金丝边眼镜的年轻男人激动的走近。
不同于谢景珩清冷疏离的气质,来人浑身散发着温文尔雅的书香气质,但同样长着一副极其亮眼、英俊的面容。
“夏夏,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?”见林知夏面露迷茫,男人笑容有些苦涩。
林知夏确实没认出来是谁。
她在原身脑海中,绞尽脑汁的寻找,确实没有找到有着这样俊朗温和长相的男人。
林知夏开口道:“同志,你是不是认错人了?”
“我没有认错。”来人目光紧盯着林知夏的面容,眼中闪过一抹怀念,“小知夏,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漂亮。”
林知夏眉头微微皱起,男人看上去确实是认识原身,并且还是相当熟悉的人。
不然不会这样亲昵的称呼她。
可她在原书的记忆中,确实没有找到这个人。
在林知夏想不通,重新搜寻着原身记忆时。
坐在她旁边的谢景珩身体比心里诚实得多,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斜着坐直身体,将女人娇小的身躯,挡在了身后。
同时。
也挡住了男人看向林知夏的那种让他不太喜欢的目光。
就算两人没有感情,可她到底是他名正言顺、领了结婚证的媳妇!
视线被挡住,来人脸上的笑容有片刻的僵硬,目光转到谢景珩身上,他的眼底是毫不掩饰的冷意。
谢景珩眼底的冷意更甚,几乎要凝结成冰,两人目光一触即分,都相当的不待见对方。
很快,来人重新看向林知夏的方向,语气有些无奈的继续道:“夏夏,我是你江煜哥哥。”
江煜?
林知夏皱眉沉思着,很快就找到了原剧情中相对应的情节。
在书中,江煜是原主青梅竹马、一块长大的邻家大哥,从小就很护着原主,在谢家下乡后,他得知原主一个人留在城里,还曾经回去找过原主,想好好照顾她。
不过,他收到消息赶回来时,原主早被假少爷卖到大山深处去了,因此他没能找到,无功而返。
林知夏之所以没有认出他来,实在是因为他的变化太大了,简直是男大十八变!
原书记忆中的江煜,额头被厚重的头发覆盖,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,嘴边总是挂着温和的笑容。
而现在的江煜,头发全部梳到了发顶,露出光洁漂亮的额头,眼眶眼镜换成了合适的金属眼镜,将他被厚重头发和黑框眼镜封印的颜值,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。
谢景珩虽然是面对着江煜,但余光一直在留意着林知夏。
察觉到女人看向江煜那明显的惊艳目光,身上瞬间多了几分冷意。
江煜则是眼底笑意更深了几分,他笑道:“夏夏,你这是去哪?”
“我们要去哈市。”
火车上人多眼杂,林知夏没有多说,简单回复一句,有些好奇的道:“江大哥,你怎么会在这?你不是在深市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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