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鲜馅儿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倩玉小说网https://www.qianyuwj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第八十二章 等待
秋收的时间紧,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半月,陈易回来的时候,还能赶上最后的二十天,陈老汉和王氏,加上陈易还有平安便开始早出晚归起来。
血汗实打实地砸进地里,肚子没有油水是扛不住的,一到午饭和晚饭的时候,家家户户都在炖肉炖鸡,再吝啬仔细过日子的,也会炒几个鸡蛋当荤腥,这样一来陈家吃得再好也不显眼了。
家中现在人口多,又能放开手脚,宋栀便让陈宛领着翡翠去了吴家一趟,让吴家小哥以后尽把打到的兔子野鸡什么的卖给陈家就行,若是实在太多,便做成腊味,现在秋高气爽的,正是适合做腊味的天气。
许是多山林的缘故,宋栀就是觉得乡下的空气要比县城里的好闻,现在又有翡翠和珊瑚在身边伺候着,她每日动动嘴吃吃饭,教教陈宛溜溜弯,日子过得也是好不惬意。
秋日里天一日短过一日,天黑了好一会儿,下地的村民才渐渐归家。
陈易一身褐色粗布衣裳,肩膀上扛了柄锄头,后背上还挂着个放了三把镰刀的竹筐。陈老汉和王氏则走在他后面,在和村里人说话。
“哎呦,你家老三我从小看到大,一直就觉得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,瞧瞧,多能沉得住气,今儿二十了吧,马上就月底了。”
“可不,一个秀才公,正经的读书人,我看对地里头的活儿倒是不怵。”这话明显是在影射村里那几个游手好闲的。
肩不肯扛,腰不肯弯的,成日里吃白饭,都要把父母愁死了。
“你拿秀才公和那几个混球比啊!”有人挑事儿。
王氏跟没听见这句似的,说:“我家老三从前就下地,你们没看过啊?这举人老爷多难考啊,咋的,考不上还不活了呀?要我说,该吃吃该喝喝,该睡觉睡觉,该干活干活!”
“是,老姐姐你说得对。”
王氏:“得了吧,你们还是叫我陈婆子吧!我儿要是真中举了,你们可得多叫我几个月举人娘。”
“行,要是真中了,我们以后不叫举人娘不张口!”
乡间空旷,她们嗓门又大,屋里头本来老老实实趴在地上的小黄耳朵一立,冲宋栀“汪”了一声,就往出跑。
门闩没落,狗头顶下木门,身子顺着刚露出来的门缝就溜了出去,跟想起什么似的,都出门了却没立即跑开,回头用爪子把门扒得更开一点。
宋栀对朝自己看的陈宛笑了下:“去吧,天黑慢点,别摔着。”
陈宛嘿嘿了一声,跟着小黄一起跑了。
小黄已经三个月了,身上胎毛未去,能看出还是个幼犬,体型却不小了,站直四条腿之后几乎要到陈宛大腿那么高。
看一人一狗出去,翡翠推门进来,说:“这小黄,除了您,和小姐最好了。”
宋栀:“都是小孩儿嘛,能玩到一起去,前天小碗儿还说她能听懂小黄叫啥。”
翡翠笑:“喝水疯跑啃骨头,除了这三样,小黄还能叫啥。”
回陈家的前一晚,宋母吩咐吴妈妈给翡翠和珊瑚两个紧急培训了一下,这第一条,便是要改了对陈易和宋栀的称呼。
吴妈妈话里的意思是陈家能让两个丫头跟着回去伺候挺不容易,若将来陈易出息真的建府了,她们便算是陪嫁丫头。
宋栀本来也有陪嫁丫头,因为嫁的是陈易,才什么都没了。
翡翠对自家小姐是什么都不瞒的,找准时机和宋栀把这事儿说了。
宋栀撇撇嘴,什么都没说。
说什么?如今翡翠珊瑚和平安的月钱是宋家给,陈家好像是占便宜的那个,可问题是,人陈家本来是不需要这些的,更别提因为这个还要被人说闲话了。
其实是得不偿失。
宋栀一下子就想明白了,然后就开始疑惑,前世的她怎么就没想明白这个?
看来还是要多吃盐,很多事情果真是年纪大了,自然就懂了。
主仆二人没说几句,就听到了声音,翡翠便扶着宋栀出了西屋,才出房门,就看到走进院里的陈易。
秋收很苦,时间紧任务重,都是早出晚归的,早晚冷不说,还要提防秋老虎,是以正常来说,实实在在下地的人都应该又瘦又黑才对。
但陈易不一样。
他黑是黑了点,身体却更健壮了,人比原来大了一圈,这会儿在夜色里站着,朦朦胧胧的,像是一只矫健的黑豹。
手臂突然被碰了下,宋栀听到翡翠的坏笑声,“小姐您看姑爷看呆了。”
宋栀拧了下翡翠的胳膊,有些气急败坏,“你称呼错了,扣你月钱!”
翡翠连忙讨饶。
“行了,快去打水,让他把手洗洗。”
此次一共回来了两辆马车,当日车夫赶回去了一辆,另一辆连带着黄耳便一起留在了陈家。宋栀月份渐渐大了,没什么意外最好,若是……哪怕是想吃点什么,想要点什么,家里有车马总归是方便许多。平安今儿个晌午被送至宋栀打发去县里买东西去了,这会儿还没回来。
陈易洗干净手,把脏了的外衣脱了放在堂屋的角落里,又提了一桶水进屋,开始擦洗身体。以前秋收的时候,陈易不会这么讲究,每天累得要死,除了吃饭睡觉下地干活以外,脑子是没有余量去想卫生这个东西的。
可现在不同了,他有妻子孩子,他得抱着媳妇睡觉。
陈易干劲十足地洗着,男人爱干净也是个优点,阿栀肯定会对他更喜欢几分。殊不知的是,他从前秋收时的脏乱差早被王氏竹筒倒豆子般,和宋栀交待得干干净净了。
他如今作派落在宋栀眼里,便是:男人为了自己的那点欲/望,做什么都是不嫌累的。
同时还要再次暗骂他伪君子。
亏她以为这人的清正高洁体现在方方面面,再狼狈也要一尘不染的。
今天晚饭的大菜是红烧野兔。深秋的兔子不缺吃的,山上吃两口,地里吃十口的,把自己养的身上全是肉。它吃人的粮食,人就把它当粮食,大块的兔肉色泽红亮香气浓郁,让人看着就食指大动。
一口馒头一口肉,再来一口蛋花汤,吃腻了就吃两口清炒的大白菜,陈老汉觉得,春耕也好,秋收也罢,要都能这么吃嘛,他愿意干得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