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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转斩马刀的刀柄,以刀背上的那个尖锐凸起,当作破甲的凿子来用。
管你什么铁胄还是重甲。
全都一下子凿穿,凿出个大洞。
带着身后十几个亲兵,生生又撕开一个口子。
神火雷是好用,但手中杀出来,才更加畅快,才更加过瘾!
鞑子,就应该身首异处,就应该被他剁成块,被弄成一坨坨烂泥,死无葬身之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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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茂天生神力,从小便得府中老兵传授武艺,后又在效死营中听用,打过鞑子,打过高丽,又在定辽五卫熬了半年。
手上的武艺,杀人得功夫,更是炉火纯青。
再加上身上从国公府里精挑细选得宝甲,手中管用的战刀和钢鞭,在鞑子堆里简直是如鱼得水。
大步向前冲到鞑子跟前,手中钢鞭挥舞径直砸在肩上。
咔嚓一声脆响,这鞑子的整个肩膀,顿时便完全垮塌下去,剧烈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惨叫,也下意识的想要还击。
可常茂哪可能让他如愿。
趁着他嚎叫,露出咽喉空挡之时,另一手的战刀递出。
锋利的刀刃切割血肉轻而易举,只是在喉管那里稍微有点阻隔的感觉。
像是在切塑料管。
但又那么难切,稍稍用力那么一带,鲜血喷涌,再加上气管涌出的空气,血液顿时就变成了泡沫水,全都是细碎的小泡泡。
绵密,又不容易破碎,能持续好一会呢。
而常茂没有兴趣去欣赏什么泡泡,侧身躲过朝着侧肋刺来的长枪。
钢鞭随着动作挥动,砸歪另一边杀来的骨朵,然后战刀紧随其后,劈在没有甲胄防护的关键处,削去这鞑子的半条手臂。
没有时间再去摘下他的脑袋,收了他这条贱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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