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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虽然说法众说纷纭,但马良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,总感觉银刀片出来的火腿确实滋味儿要更好一些,再说也不算太贵,所以就专门打了几把,留在店里切火腿用。
“这银刀我打了好几把呢,这把留给你们,据说切出来的火腿滋味儿格外好。”
马良一边说着,一边已经开始笨拙地操起刀子,准备开切。
而许得宝一看他那生疏的手法,顿时好笑地皱了皱眉头,抬步上前,“去去,你一边儿等着去吧,就你那随便乱捅的技术别把这好火腿糟蹋了。”
“切,你说话怎么跟那邹老头儿一个味儿了。”马良讪讪地将银刀交出去,掐腰站在一边,专心等着吃。
许得宝拿酒擦了一遍刀,沿着腿骨的自然弧度,找到了肌肉最厚实的“玫瑰芯”,这里也是生食口感最好的一部分,
选定下刀,他先将表层修掉一部分,然后刀身倾斜15度缓缓向前推,直到听到沙沙的脂肪分离声才停下。
随后他从顶端肉色最艳丽的部分片下大约3毫米的薄片,瘦肉呈深红玫瑰色,肌理间分布着雪花状脂肪纹,肥肉部分则似白玉凝脂,光照可透,指尖的温度都能将它慢慢融化。
他挥舞手中银刀,不多时已经片下数十片,灿若朝霞地铺在雪白的瓷盘中,一眼望去煞是漂亮。
“来,尝尝。”
许得宝用刀背挑了一片最漂亮的递到许夏面前,许夏小心翼翼地接过,先是感叹这精雕玉琢的模样,然后才一口吞掉。
首先袭来的是淡淡的咸香和松针烟熏味儿,冷冽的咸鲜如冰锥轻轻刺在味蕾,酥酥麻麻,却并不齁人。
她惊讶地眨了眨眼,她印象中火腿都是很咸的,没想到正宗的宣威火腿咸淡适宜,一点都没抢掉乌金猪的肉香。
而很快,这股带着油脂的玫瑰肉便在舌尖化掉,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坚果和乳酪的厚重香气,又带着丝丝甘甜,牙齿轻嚼时肌肉纤维瞬间解离成丝,鼻腔中再次返回乌金猪独特的肉香,盘旋不止。
乌蒙山特有的微生物在三年间积累发酵的鲜味物质在此刻悄然迸发,许夏脑袋晃了晃,竟有一瞬间的眩晕感。
“呼——”
好吃,真好吃。
许夏脑子里已经立刻排列组合起了无数种吃法,而最让她垂涎欲滴的,当然是火腿刺身配红米酒。
三片火腿一口酒,阎王招手也不走。
那小味儿,还不是刺挠一下就上来了。
而马良也早已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去,直接从盘子里衔了两片放进嘴里,眯着眼品了品,“嗯……这三年腿的味道就是比两年的要够味儿。”
两片火腿在嘴里已经转瞬化为了鲜美的肉汁,吃得他眉开眼笑,这么好的火腿,他家里可是还藏着一根儿呢。
而许夏又吃了两片之后才拍拍马良的肩膀,“还麻烦你大老远送一趟,晚上留在这人儿吃饭吧,让得宝叔把干巴菌泡上,再切点火腿,顺便让你尝尝我们新酿的红米酒,配起来绝对好吃。”
马良把嘴里的火腿咽下去,闻言更是眼皮子一跳,嘴角咧到耳根。
“那感情好……”
“不,是太好了!”
许夏后山上种的那批红米可是极品,要不是新瑞府财大气粗整个包圆了,他说什么也得给东临纪弄点儿的。
红米弄不到,能蹭上一壶红米酒,也值了。
两人说话的功夫,许得宝已经将火腿修理整齐,并且将边角不适合拿来做刺身的地方直接切下来,今天正好招待马良一顿。
虽说这些部位不适合生食,但是无论炖汤还是爆炒,味道依旧比普通火腿要好的多。
寥寥几片火腿,直接煮个白菜汤都鲜得不行,这也是云贵地区最经典也最简单的吃法,甚至有“三年火腿一口汤,哑巴吃了会开腔”的戏言。
除此之外,这边角料火腿用辣椒和干巴菌爆炒,也是绝味,鲜上加鲜。
而另一边的许夏给马良泡了杯茶之后,就提着酒壶进了屋,今年的米酒她只留了50斤低度米酒,剩下的全部经过再次蒸馏做成了50度以上的高度米酒,大约有250斤左右。
低度米酒如今已经窖藏了一个多月,虽然还稍稍差点风味,但是入口已经完全没问题了,高度米酒则需要继续陈酿三个月以上,届时过年喝着正好。
戚戚沥沥的胭脂色酒液从壶口慢慢倾倒入瓶,散射出波光粼粼的光,飞溅的酒液带着一股清甜的蜜香和馥郁的酒意,缓缓笼罩在许夏的鼻尖。
夕阳的昏黄余晖从窗户中溜进来,将胭脂色的酒液染上一抹金色,壶口微收,绯红镶金的酒液拉出细长的蜜丝,许夏轻轻舔了一口指尖沾到的酒液。
蜜魄凝露,春雪化喉。
单闻香已有三分醉意,更遑论入口的这般惊艳。
脑子倏得一颤,立刻拨到了那根让她浑身舒爽的神经。
许夏用手指将瓶盖缓缓收紧,眼角浮起一抹淡淡笑意,不知为何,很想将此刻的澄明和惬意分享给某个酒量不济的家伙。
某个不知在昆仑山哪个地方风餐露宿的家伙,不知今晚他的手边是否也有这样一壶美酒相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