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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行吧,喂,等会到了地方你机灵点,要是有人抢你饽饽你可千万要护著,你要来的饽饽得分我一半!」同伴反复强调叮嘱,然后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小乞丐略显干净的脸,问,「你昨天不会偷偷洗脸了吧?」
小乞丐没回答,默认了。
「要饭怎么能洗脸呢?这么干净谁赏你吃的,你真是……唉算了,狗子刚开始要饭的时候也这样,算你运气好。今年冬天这么冷,晚上睡觉的时候,你机灵点,边上有谁冻死了赶快把他衣服扒下来,你一半我一半。」
「要是疤脸能冻死就好了,他那件袄子那么厚,我穿上今年冬天肯定冻不死。而且疤脸死了,以我的地位我就能当老大了,到时候每个人每天给我半块饽饽,那我不就……」同伴说著说著,都给自己说美了,喜滋滋地畅想起自己当了老大之后每天都能有吃不完的饽饽。
小乞丐:……
小乞丐有些嫌弃地默默后退一步,与同伴拉开距离。
两个乞丐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进城了。
说是进城,城里也不算繁华,至少和秦淮见到的魔都与北平不是一个量级的。不过这也正常,在这个时代有哪个城市能与北平和魔都相提并论,那两个城市繁华得和其他地方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。
因为大雪的缘故,秦淮有点看不出来城里的具体情况,肉眼所见的地方都被大雪覆盖。这么冷的天没人会闲著没事在街上闲逛,就连乞丐也在温暖挡风的地方窝著,沿街的铺子也只有零星的几家是开著的,酒楼饭馆里倒是有人烟和热气。
小乞丐和同伴的要饭二人组显得很像作死二人组。
同伴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街上的铺子,那个铺子里是卖吃食的,门和窗上都铺了厚厚的布隔温保暖,隔著一层布同伴都能感受到屋里的温暖,闻到酒菜的香味。
「我要是什么时候能去这种店里吃一顿,真是死了也值了。」同伴感叹道。
小乞丐顺著同伴的目光朝那家小店看去,没什么反应。
「喂,你之前去那里面吃过吗?」同伴问。
「没有。」小乞丐摇头。
「那你家之前也没那么有钱啊,狗子说他之前经常去那家下馆子,说那家的猪头肉又肥又香,白面饽饽也好吃,还有羊汤。」同伴说著说著咽了一口口水,「你说白面饽饽是什么味道啊?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硌嗓子,又香又软还甜。这一口一块猪头肉又是什么感觉?羊汤到底有多香?我这辈子要是能一顿吃上这三个,那我不比疤脸牛逼多了。」
小乞丐没说话。
同伴的幻想终止于两人走过那家铺子,同伴又咽了一口口水,肚子也咕咕叫了两声,走路的速度放缓。雪天路不好走,两人一路从郊外的破庙走进城里,一路上走了将近两个时辰,同伴身上即使穿著破袄子,现在人也有点冻僵了。
而小乞丐作为一名渡劫未失败的精怪,身体素质明显比普通人要好很多,穿著三件单衣依旧健步如飞,把我身体好,不怕冷这几个字写在脸上。
两人又走了小半个时辰,同伴带著小乞丐在城里七绕八绕,最终来到了一家饽饽铺门口。
秦记饽饽铺。
非常熟悉的招牌,非常熟悉的样子,这个招牌秦淮在陈惠红的记忆里见过一模一样的。
这里是北平?
秦淮看著这个招牌人都有些懵,北平城好像不长这样吧。
北平城可比这个小城繁华多了,沿街的铺子多,高档酒楼多,天再冷街上都有人,雪再厚都有沿街叫卖的小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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